参研《关圣帝君戒淫经》心得分享(转)
原文
帝君曰:『淫为万恶之首,孝乃百行之先。』
淫人者,杀其三世,一经败露,丑行遍传。父不以为女,夫不以为妻,子不以为母,甚至刀悬颈项,男女并亡。抛尸露骨,辱及宗亲。
问谁家之女流,全无教诲。问谁氏之男子,竟类马牛。
一或赠芍采兰,两情更密,致使药毒亲夫,官府问罪,极刑定谳(音同“验”,审判定案之意),魂散魄消,父子悲号,母女抱痛,万人笑骂,悔何及焉。
白话文
关圣帝君说:邪淫是万恶之首,所有善行之中要最先做到的就是孝顺父母。做邪淫的事,不仅大大折损祖先辛苦累积之阴德而使其蒙羞,一旦被他人知道,也会使家人及子女无脸见人,使其平白无故受拖累,也大大伤害了家庭之间的和谐,这样的重罪,简直跟杀人没有两样。
邪淫的事情一旦被他人知道,这种污秽的行为将使自己无地自容,成为他人口中的笑话,为人父的恐怕都不要这种女儿,为人夫的恐怕都不会接受会让自己戴绿帽的妻子,做孩子的恐怕会以有这种母亲为耻辱。
与他人妻女发生邪淫之事者,受害方常羞愤难当,而做出失去理智之行为,常常发展为凶杀案件,甚至夫妻因邪淫之事弄得双方皆死亡的都有。
因邪淫而造成的凶杀事件被发觉时,绝对是邻里间广为流传,对自己的祖宗及亲人都是莫大的侮辱及伤害,使其无脸见人。邻里间必会探听是谁家的女儿这么不知羞耻与他人邪淫,或询问是谁家的儿子,竟然做出像马或牛等畜生一样的行为。
邪淫中的男女若彼此交往使这种不正常关系持续发展,就是刻意逃避现实而以为虚幻的邪淫才是自己想要的,很容易发展成想要把自己的另一半害死,以求得自以为是的幸福的行为,这种杀人的恶毒行径一经他人或警方发现,必定扭送法办。
杀人未遂之行为是以重罪处罚,若经过法院判定死刑,必定使你魂魄飞散,当初海誓山盟的外遇对象也会完全当做不认识你,翻脸比翻书快,你将后悔一切都是因邪淫所害,悔不当初。
等到枪决的那天父母双亲的悲痛伤心,子女间的万般不舍,而纷纷嚎啕大哭很舍不得你,又岂是当时邪淫时昏了头的你可以想见的?这时邻里间皆会广为流传,视为可笑或嗤之以鼻的都有,要怪只能怪自己,此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啊!
句释
帝君曰:淫为万恶之首,
嫖娼宿妓为淫,奸通别家妇女亦为淫。万恶,指万般恶事。首字,作第一件看。言世间恶事虽有万般,总以淫人妻女,坏人名节,为第一件大恶。
孝乃百行之先,
善事父母曰孝。孝,顺德也,即是侍亲顺亲,事事顺承得其欢心之谓。百行,指行百般善事。先,是宜先做此。言人生在世,总要先行孝顺以报父母劬(音同“渠”,劳苦、勤劳之意)劳。其余应做的百般善事,都可放在孝字后头做。孔子孝经称五刑之属三千,罪莫大于不孝,一见能孝则功德极大,不孝则罪恶极大。论语学而第一篇,即言孝悌为人之根本。仙佛垂训,第一条即是敦孝悌以重人伦,皆是千经万典孝悌为先之明证。
淫人者,杀其三世,
凡妻女被人奸淫,是人间第一丑事。三世,指三辈人。淫人者,上则害其先人含羞于地府,中则害其父兄丈夫无面见人,下则害其儿女出头无路。此等坏人名节,使人祖父、子孙、宗族,一齐受辱蒙耻,其罪大恶极,实较杀人之罪为甚。
一经败露,丑行遍传。
败露,是通奸之事被人访查出来也。丑态,不好之声名也。遍传者,有者报纸一登,各乡各地有人传此事,各县市有人传此事也。
父不以为女,夫不以为妻,子不以为母
凡妇女犯淫,其父其夫其子,业已含羞蒙耻,无面见人,惟恐遮蔽不及,谁肯前来认女认妻认母呢?
甚至刀悬颈项。男女幷亡。
凡淫人妻女,被人知觉,常演成凶杀案件,有者奸夫淫妇为此丧命。
抛尸露骨。辱及宗亲。
凶案发生,人命即亡,必请官府来相验,岂有不抛尸露骨之理?他人问是何族的人犯奸被杀?其宗族亲戚亦无面目见人。
问谁家之女流。全无教诲。问谁氏之男子。竟类马牛。
无教诲,是无家庭教育。类马牛,是等同于牛马畜牲,不知礼义,不知羞耻。
一或赠芍采兰。两情更密。
或摘芍药花,或采兰草花,暗地赠送情人,事甚周密,不令人知。
致使药毒亲夫,
凡淫妇欲与奸夫长久相好,势必暗买毒药毒死亲夫,
官府问罪,极刑定谳,魂散魄消,
一经罪证告发,官府必照例严办,处于极刑,以惩淫乱之罪。极刑定谳。魂散魄消。杀人偿命,淫罪不赦,法官审判,定谳死罪,一经判决,宣布死刑,至此时候,无不魂飞魄散,难于超生。
父子悲号。母女抱痛。万人笑骂。悔何及焉。
父母来到法场,见其儿女死于严刑,亦惟有悲痛号哭而已。还有千万人或笑或骂,都说淫妇奸夫,该当如此,虽有悔心,已无及矣。